济南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胡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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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四个法律小常识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5年11月28日 来源: 济南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nzshtls.cn/

  胡晓婷,济南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公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的四个法律小常识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应当如何解释合同履行有哪些抗辩权合同履行的保全包括哪些内容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关于合同履行的这几个常识性问题,下面由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的解释

  1、合同的补充协议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的解释规则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

  四、合同履行的保全

  1、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上文由为大家介绍了合同履行的四个法律小常识。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般意义上,双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是要通过签署合同的方式确立,如果债务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债务,那么这就被称为成合同履行不能。那么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就这个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结合相关资料给大家做个说明。

一、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当履行不能是由于债务人的原因造成时,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2、在合同之债中,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3、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的法律。在一部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履行不能部分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其他部分,债权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但若因部分不能使得可能部分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意义时,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该部分的履行,从而要求全部不履行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全部不能、永久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进行损害赔偿。

二、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债务违反的法律。这时债务人可永久性地免除债务,即使以后债务能够履行,也没有义务再履行债务。在一部不能时,债务人在不能的范围内免除履行义务;在一时不能时,债务人在履行障碍消灭前不负履行迟延的。

2、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对待给付已经完成的,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

3、债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取得有关的证明。债务人不及时通知使债权人因此受到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应负赔偿。

三、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

如果债务人履行不能是因第三人的原因引起,则产生债权人的代偿请求权。代偿请求权是指债务人基于与发生履行不能的同一原因取得给付标的的代偿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其代偿利益的权利。比如因债务人疏于管理,标的物被第三人不法损坏,发生债务人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发生对债权人的履行不能。这时,债权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债务违反的,也可向债务人请求让与其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已经取得的损害赔偿金。

由此可知,债务人如果违约,不履行债务,那么其是否要承担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这里分三种情况。简单的说,如果是因为债务人原因导致履行不能的,那么债务人要承担法律;如果不是债务人的原因,那么债务人无需承担法律;如果是第三方,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总之,债务人应尽自己义务来完成债务的偿还,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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